本報訊(記者楊緒忠通訊員陳芳)加強產融對接、發展互聯網+、做強普惠金融、激發經濟金融新活力……日前,寧波銀監局發布關于銀行業進一步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25條實施意見,力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服務地方實體經濟的總體質效。
此次出臺的25條意見圍繞重點項目產融對接、小微金融支持、普惠支農服務、困難企業幫扶、加快不良處置、民間資本入股銀行、區域金融秩序整治、重點領域風險防化等八項重點工作,從量、質層面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提出了具體要求。
《意見》提出,各銀行機構要圍繞“雙驅動四治理”、建設“港口經濟圈”等重大發展戰略,建立項目清單,做實資金規模及支持方式。要積極探索PPP模式在平臺在建項目中的應用,配合地方財政部門主動組建地方債承銷團,加快推進地方債置換銀行貸款,以更大的資金“流量”保障重點項目融資需求。
加快發展互聯網金融。《意見》要求,轄區法人銀行機構要結合“互聯網+”時代特征,運用新技術,創新小微金融服務的業務模式、機制、流程和產品,推進產業鏈融資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創新產品,為小微企業的創業創新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
做強農村普惠金融。《意見》提出,繼續優化網點布局,積極創建便民金融服務點,廣泛布設ATM、POS機等金融電子機具,全面提升農村基礎金融服務的可得性與便利度,力爭到2015年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覆蓋率超90%。建立健全“三農”信用體系,深入開展“三信”創建工程,確保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個數的持續增加;擴大建檔農戶和授信農戶覆蓋面,力爭到2015年底農戶信用檔案建檔率超55%。
引入民間資本激發銀行業活力。《意見》提出,轄區法人銀行機構要積極吸收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入股銀行,逐步提高股權結構中民間資本占比,進一步夯實資本基礎。鼓勵民資企業申請設立或入股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進一步豐富區域金融業態,滿足新常態下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在改善區域金融秩序,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方面,《意見》要求各銀行機構嚴格清理不規范收費,整治違規經營行為,做好“打逃”“防賴”工作,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加快聯合授信管理試點,防范化解擔保鏈(圈)風險、非法集資、民間借貸等重點領域風險,保障經濟發展穩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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