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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洪茜茜 |
本報訊(記者包凌雁)記者昨日從市物價局了解到,經市政府同意,明年1月1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進行改革,實行居民階梯氣價制度并建立居民氣價上下游聯動機制,實施范圍為居民用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內的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鎮海區、北侖區及“六區二島”(不含杭州灣新區)。
居民階梯氣價制度以戶為單位(對應的家庭戶籍人口為4人),以年度為計量周期,確定三檔氣量和對應的價格,各檔價格按用氣量實行超額累進加價。第一檔、第二檔、第三檔年用氣量分別為324立方米及以下、324立方米至504立方米(含)、504立方米以上,對應的價格分別為每立方米2.95元、3.5元和4.5元。按2014年寧波市區居民用戶實際用氣量數據測算,各檔氣量用戶覆蓋率分別達到93.6%、4.7%及1.7%。階梯氣價方案按照“保基本、促節約”的原則確定。各檔氣價比價關系基本保持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意見要求的1:1.2:1.5水平。
市物價局介紹,在保證絕大多數居民可以享受到第一檔基礎氣量和對應的價格之外,第二、第三檔價格標準制定體現天然氣資源稀缺程度、抑制過度消費的原則。同時,考慮到近幾年居民氣價實際上已與成本倒掛,對居民氣價水平進行微調,促進居民氣價合理回歸。居民綜合氣價水平原則上按補償企業合理成本和合理收益從緊確定。方案價格與省內外同類型城市相比,處于中等偏下水平;在計劃單列市及省內已通氣城市相比,處于較低水平。
為及時將上游價格波動傳導到終端銷售價格,疏導價格矛盾,我市同時建立居民氣價上下游聯動機制,
市物價局表示,我市的改革方案是根據國家、省相關政策要求,通過調查研究、成本監審、召開聽證會、網上公開征求意見、聽取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意見等程序后形成的,最終方案采納了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會上多數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主要有:階梯氣價第一檔價格以聽證方案二為基礎,下調0.05元到2.95元/立方米,綜合氣價水平體現燃氣行業保本微利原則;對于父母與子女等同住、外來人口與本地居民同住,實際居住人口多于4人的情況,采取擴大聽證方案二第一檔氣量的辦法以及采用戶籍人口和《浙江省居住證》(《浙江省臨時居住證》)相結合核增年用氣量的方式予以適當解決;為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本次氣價調整而降低,擬提高困難群眾水電氣專項補貼標準5元/月.戶;對學校、社會福利場所、宗教場所、城鄉社區居委會、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等公共服務場所的用戶執行居民氣價,氣價水平按居民第一檔氣價的1.1倍執行,即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24元;完善居民氣價上下游聯動機制相關程序,維護廣大居民用戶的合法權益。
有關寧波市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讀,廣大市民可登錄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http://www.nbdpc.gov.cn/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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