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燕)從今天起,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正式啟動,培育多元經營主體、建立運力規模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取消營運權有償使用費、規范有序發展網絡約租車、改革價格機制、改革企業經營管理機制、提升服務質量等一系列措施將逐步實施。 我市自去年12月25日公開向社會征求出租汽車改革意見后,收到相關意見和建議70條,主要涉及優化運價機制和結構、實行經營權無償有期限使用、規范有序發展網絡約租車、運力規模動態調整、引導企業規模化經營、互聯網服務質量評價及應用機制等6方面內容。在此基礎上,我市出臺出租汽車改革意見。 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以“1+18”政策體系為依托,整體設計、分步實施、成熟一批、推進一批。“1”即以《關于深化寧波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意見》為頂層設計,“18”就是18個配套保障方案。根據市政府要求,從今天起,市區營運權有償使用費清算工作和出租汽車運價機制改革同步實施,調整后的車輛技術標準也即將公布。 從今年1月1日起,取消市區出租汽車營運權有償使用費。原一次性繳納營運權有償使用費且使用期限未滿的,按照剩余時間折算出相應的余額,予以退還,主要涉及3851輛車,預計退費3500萬元。對分期繳納的車輛,營運權有償使用費清算工作已經啟動,將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主要包括退費和補繳。其中繳納到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按照經營期限剩余天數折算余額,予以退還,涉及車輛3851輛,預計退還3487萬元;未繳納到2015年12月31日的,按照未繳納天數折算予以補繳,涉及車輛576輛,擬補繳79萬元。 新的出租汽車車輛技術標準也即將出臺,調整后的車輛技術標準規定了車輛參數及舒適性、安全性、環保性、車輛內部配置、車輛外觀配置、檢驗標準六方面要求。 出租車運價機制改革包括調整基礎運價標準,完善油氣運價格聯動機制,建立運價政府指導價(最高限價)制度,放開特殊服務項目價格等。其中運價標準根據聽證會多數人意見,基礎運價起步價由現行3.5公里10元調整為3公里11元,車公里價格由現行每公里2元調整為2.4元。非基礎運價中等候費、空駛費與車公里價格比價關系,夜間行車補貼費標準均保持不變,其中等候費計價方式由四舍五入調整為滿元計費。由于運價機制由現行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即目前政府制定發布的運價標準作為最高價格,出租汽車經營者可根據運營成本、市場競爭狀況等因素,自主合理選擇運費下浮辦法。同時放開部分特殊服務項目價格,包括專用電召出租汽車、無障礙出租汽車、高于基準車型出租汽車等,由市場調節。 下一步將根據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進程,積極穩妥推進其他配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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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起啟動出租汽車改革
稿源: 寧波日報 2016-03-01 09:34:12
本報訊(記者張燕)從今天起,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正式啟動,培育多元經營主體、建立運力規模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取消營運權有償使用費、規范有序發展網絡約租車、改革價格機制、改革企業經營管理機制、提升服務質量等一系列措施將逐步實施。
我市自去年12月25日公開向社會征求出租汽車改革意見后,收到相關意見和建議70條,主要涉及優化運價機制和結構、實行經營權無償有期限使用、規范有序發展網絡約租車、運力規模動態調整、引導企業規模化經營、互聯網服務質量評價及應用機制等6方面內容。在此基礎上,我市出臺出租汽車改革意見。
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以“1+18”政策體系為依托,整體設計、分步實施、成熟一批、推進一批。“1”即以《關于深化寧波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意見》為頂層設計,“18”就是18個配套保障方案。根據市政府要求,從今天起,市區營運權有償使用費清算工作和出租汽車運價機制改革同步實施,調整后的車輛技術標準也即將公布。
從今年1月1日起,取消市區出租汽車營運權有償使用費。原一次性繳納營運權有償使用費且使用期限未滿的,按照剩余時間折算出相應的余額,予以退還,主要涉及3851輛車,預計退費3500萬元。對分期繳納的車輛,營運權有償使用費清算工作已經啟動,將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主要包括退費和補繳。其中繳納到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按照經營期限剩余天數折算余額,予以退還,涉及車輛3851輛,預計退還3487萬元;未繳納到2015年12月31日的,按照未繳納天數折算予以補繳,涉及車輛576輛,擬補繳79萬元。
新的出租汽車車輛技術標準也即將出臺,調整后的車輛技術標準規定了車輛參數及舒適性、安全性、環保性、車輛內部配置、車輛外觀配置、檢驗標準六方面要求。
出租車運價機制改革包括調整基礎運價標準,完善油氣運價格聯動機制,建立運價政府指導價(最高限價)制度,放開特殊服務項目價格等。其中運價標準根據聽證會多數人意見,基礎運價起步價由現行3.5公里10元調整為3公里11元,車公里價格由現行每公里2元調整為2.4元。非基礎運價中等候費、空駛費與車公里價格比價關系,夜間行車補貼費標準均保持不變,其中等候費計價方式由四舍五入調整為滿元計費。由于運價機制由現行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即目前政府制定發布的運價標準作為最高價格,出租汽車經營者可根據運營成本、市場競爭狀況等因素,自主合理選擇運費下浮辦法。同時放開部分特殊服務項目價格,包括專用電召出租汽車、無障礙出租汽車、高于基準車型出租汽車等,由市場調節。
下一步將根據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進程,積極穩妥推進其他配套方案。
編輯: 李霞君